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2023-04-06

應聘資格條件: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但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 規定所列資格。

待遇支薪如下: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月薪45,460元~60,984元 。

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月薪43,243元~58,766元;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月薪45,460元~58,766元 。

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月薪39,960元。

徵才其他相關資訊詳如徵才公告,或洽本中心人事室,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李小姐。

機關徵才公告1份

本徵才公告即日起至112年4月13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