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6月9日發訓字第1122502211號函及112年6月12日發訓字第1122502134A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112年度下半年及113年度上半年訓練課程提案受理申請期間如下,請於期限內提案送件:
(一)112年度下半年課程受理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2年7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113年度上半年課程受理期間為: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112 年 6 月 13 日發訓字第 1122502135 號函修正產業新尖兵計畫訓練課程辦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