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鼓勵系所辦理職涯培力與校友職涯經驗分享活動,協助學生職涯規劃與發展。
113學年度第2學期「職涯銜接準備」補助項目
鐘點費 | 2,000元/時 | 比照本校教師授課時間,支給標準比照內聘專家學者。(校內講師鐘點費一小時1,000元,校外講師鐘點費一小時2,000元。) |
印刷費 | 500元/場 | 印製活動海報、手冊等資料(每場上限500元) |
圖片使用費 | 150元/張 | 協助活動辦理、照片攝影暨彙整成果報告(150元/張,每場上限4張) |
誤餐費 | 100元/份 | 每人以100元/份為上限,核銷時須檢附誤餐事由、實際活動辦理時間(須有跨正常用餐時間,中餐為12:00-13:00、晚餐為17:30-18:30)、用餐人員簽到單。 |
上限12,000元或15,000元,項下不得勻支。 |
113學年度第2學期「職涯銜接」補助計畫及表單
項目 | 申請人 | 補助計畫 | 成果報告及核銷 | 申請單 |
職涯銜接準備(1案至少2場) | 系所教師、專責導師 | 請按此 | 請按此 | 請按此 |
【申請注意事項】
- 請務必詳閱補助計畫後再填寫申請表(★請注意!!補助項目為職涯培力與校友職場經驗分享均需至少一場)。
- UCAN平台:https://ucan.moe.edu.tw/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一)17:00止。
- 每一申請人以補助1案職涯系列活動為原則,以達資源分配公平性。
- 最後一場活動/課程結束後,請於1週內辦理核銷流程。
- 同一計畫案如獲校內其他單位(如: EMI 課程)之職涯相關補助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 活動搭配雙語課程或全英語授課辦理,每案最高補助金額提高為15,000元。
- 成果報告與電子檔請於114年6月30日前送至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以辦理結案。
- 申請表正本、word電子檔請逕送職涯發展中心方先生(02)7749-1253;fang30401@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