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花蓮縣政府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 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 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1年4月1日前計算。
- 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 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 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 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 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 非本計畫對象:
- 大學(專)延畢生。
- 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 應屆畢業生。
- 夜校生。
- 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 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 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 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