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事宜】
- 為鼓勵本校各學院、系、所、學位學程(以下簡稱各系所)積極推動產業實習(不含教學實習、教育實習),提供各系所經費辦理產業實習計畫(限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學期或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正式產業實習課程之各系所教師)、產業實習先備知能課程或活動(限曾開設產業實習課程或產學合作實習專案之各系所教師),爰辦理旨揭2項補助計畫。
- 考量經費不重複補助之原則,各系所以申請其中1項計畫為原則,同一計畫案如已獲校內其他單位之產業實習相關補助,亦不得重複申請。
- 相關規定請詳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業實習先備知能補助計畫」,本校各系所教師得檢附申請表及經費表(odt檔及核章後pdf檔),於114年5月20日(二)前寄至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受理信箱(joancafe@ntnu.edu.tw),不需提交紙本。
- 本案執行期程以114年1月至11月為原則,須於114年11月20日前完成經費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須依計畫提供之格式撰寫)。
- 申請結果另案通知,補助金額依當年度學校核撥經費額度內支應為限,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得調整獲補助之申請案經費額度與項目。
- 產業實習先備知能補助計畫(含附件):下載
【114年補助名單】
系所 | 主持人 | 規劃辦理方式 |
音樂系 | 廖嘉弘教授 | ■搭配現有課程: 合奏(唱)(一)、合奏(唱)(三) |
民音所 | 許馨文副教授 | ■搭配現有課程: 音樂傳播的理論與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