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企業名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職缺名稱: 實習生

需求類別: 暑假

需求時間: 2026-01-09 ~ 2026-04-13

一、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 之在學生。

二、實習名額:
學生依學校實習規定及個人興趣, 依 優先順序選擇希望實習的組室 ,經本處審核後決定 。

、 申請方式及流程
(一)學校於 每年 4 月底前具函併附 學生實習 申請表(附件 1 )、履歷自傳 、 實習計畫( 含預定實習內容) 等,向本處提出申請。 
(二)學 生 申請資料及 實習計畫, 彙送相關組室審核, 5 月中旬 簽陳核定後函復學校,並通知學生依規定時間報到及實習。
三 )學生實習之受理、審查 、報到講習、工作指派 、督導及評鑑 ,由 本處 推廣教育組統籌辦理,其他組室協辦 。

、實習 安排 與 評核
(一)實習生原則須於 7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報到 並統一於 7 月 1 日受訓 如遇假日順延 。
(二)實習生出勤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0 8 30-17 30 ;惟配合本處業務需求,如安排實習生 星期六、日出勤, 可擇日請休。
(三)實習生 之工作安排、督導及評核, 由該生實習之組室主管,指派專人負責。 實習生如 因故 擬更換組室實習,需事先由學校行文,經本處審核通過後調整之。
(四)實習生報到後,請與輔導人員討論實習專題,經主管同意後交推廣教育組彙陳確定。 實習結束前一週,本處安排實習成果座談會,實習生以個人或團體方式進行實習成果簡報。
五 )實習評核項目及方式依 學 校實習規定, 或採 用本處實習評量表 (附件 2 由本處相關組室 主管或 其 指派 督導 人員考核評分,經 推廣教育組彙整並 簽奉處長核定後 函復 學校及開具實習時數證明 。
 (六)注意事項
(一)實習生為義務性質,本處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保險和津貼) 。
(二)實習生應配戴本處發給之識別證進出, 遵守本處出勤規定 簽到退, 如因故須請假者,應 事先與本處實習組室聯繫,惟須補足實習時數。
(三)實習生學習期間如有無故缺席 或 不適任 之行為,本處得終止其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系所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受理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13日(一)17:00前將報名資料email至angelkenbear@ntnu.edu.tw,如有疑問請與職涯發展中心熊小姐聯繫(02-77491255)。

 

請注意!本案需由學校統一申請送件,學校受理申請後尚需作業時間,請務必於校內期限截止前送交申請資料,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