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2
一、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方式: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
(二)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index/)
(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https://careers.otecs.ntnu.edu.tw)
(四) 本校網站/公佈欄 (https://ischool.lths.tc.edu.tw/home)
三、甄選科別:
國文科、英文科、數學科、歷史科、公民科、輔導科、化學科、廣設科、資訊電子科。
四、報名資格
1. 大學以上本科系畢業,具該類科合格教師證者優先錄取。
2.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男性須役畢。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卅三條規定情事者。
4.專業科目教師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後取得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合格教師證書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5.具教學熱忱,能配合本校團隊工作者。
五、報名檢附資料:
(一)報名表(請依附件一格式填寫) 填妥後以電子檔回傳,報名表需附最近 3 個月內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二)簡要自傳。(A4 規格,內容自訂)
(三)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持外國學歷報考者,請依教育部頒訂之「國外學歷查證(驗)及認定作業要點」辦理。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A4 規格,正反面)
(五)合格教師證書影本。(A4 規格)
(六)男性另繳交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A4 規格)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以上書面資料請以 A4 紙張列印,依序排列後以迴紋針或訂書針固定左上角,於 115 年 06 月 17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08 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 2 號嶺東高中 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別。
(二)請於 115 年 06 月 17 日前將「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傳至 human@lths.tc.edu.tw,並來電確認。 ※人事室電話 04-23898940 轉 28。
(三)經初審合格者通知甄選,資格不合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
(四)符合參加初試資格名單於 115 年 06 月 18 日 16:00 公告於學校首頁,並以電子郵件寄送甄試注意事項。
七、甄試日期:115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二晚上) 【17:45 報到】
八、甄選方式
(一)一般科目: 電腦能力實作測驗(Word、Excel)、筆試、試教、面試。
(二)專業科目: 電腦能力實作測驗(Word、Excel)、筆試、實作、試教、面試。
※甄試時程及注意事項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九、錄取人員名單於 1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16:00 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並於當日個別通知,報到事宜於錄取通知時一併說明。
十、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期限內應聘,如為學校教職人員,應於報到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書。
十一、錄取人員如逾期未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者,請電洽人事室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