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2026-02-12

為遴選本院及轄區地方法院特約通譯,如說明二所示語言並有意願擔任特約通譯者,於115年4月20日前逕向本院報名。​ 
一、依據「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辦理。
二、本次遴選特約通譯為具備通曉土耳其語、波蘭語、泰語、印度語(印地語)、孟加拉語、烏爾都語、尼泊爾語、蒙古語、藏語、阿拉伯語、波斯語、柬埔寨語、韓語等各語言。
三、遴選公告 https://tph.judicial.gov.tw/tw/cp-806-2812476-11d37-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