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一、 計畫目的
為促進大專青年就業,強化校園就業輔導功能,本計畫結合校內資源辦理各類就業促進活動,旨在建立學生正確工作態度、強化就業準備,並提供各項就業及職業訓練資訊。
二、 辦理內容:
• 就業相關講座: 包含求職妝容實作講座、職場禮儀實作講座、說話與溝通表達力講座、職涯探索系列講座、跨域履歷撰寫系列講座、求職全英文工作坊等共通性課程。
三、 經費補助標準
每場次活動補助上限原則為 新臺幣 20,000 元。
四、 申請方式與流程
1. 申請資格:須以系、所為申請單位,且計畫承辦人須為學校教師(不可由學生申請)。
2. 應備文件:填具「補助計畫申請表」、「活動計畫書」(一場一表) 及「活動經費概算表」。
3. 執行期間: 活動辦理期間為當年度 4 月至 10 月。
4.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2026年3月6日。
5. 變更申請: 活動日期、講師或地點變更,須於 3 天前通知;重大變更 (如內容變更) 須於 5 天前函報核准。
五、 重要辦理規定 (務必遵守)
• 參加人數: 每場次參與人數至少 30 人(含) (不含工作人員)。
• 宣導義務: 活動需排定至少 10 分鐘進行就業服務宣導 (由勞動部派員說明)。
• 主辦單位標示: 紅布條、相關海報、手冊及宣傳文稿必須載明「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全銜,未載明者不予補助。
• 核銷時限: 應於活動結束後 1 個月內,備齊成果報告、簽到表、照片及單據正本辦理核銷。
• 禁止重複申請: 同一活動若已獲其他機關補助,不得重複申請相同經費項目。
相關表單下載
• [講師相關經歷背景資料表]
• [補助計畫申請書]
• [活動計畫書與概算表範本]
• [成果報告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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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黃家麗 專任助理 聯絡電話: (02)7749-5930 電子信箱: kellyhuang0401@ntnu.edu.tw
